重庆工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硕士研究生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
(试行)
一、总则
(一)为促进重庆工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事科研学术活动,在研究生中营造崇尚科学、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的优良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资助对象为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资助: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2.申请资助的学术科研活动超出申请者毕业派遣日期的;
3.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已申请延期毕业、延期答辩的。
二、外出参会或短期培训资助方式及标准
1.申请参加学术会议或短期培训的研究生,须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单》(见附件),并附会议通知(或邀请函),报学科领导批准。
2.申请参加的学术会议或培训,应是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或国内著名高校或教学、研究领域的省级及以上学术团体、机构举办的学术会议或培训。
3.对同一会议或培训,如有多个与会者获得会议或培训邀请,最多资助3-5人参会议或培训。优先资助会议论文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本部门的研究生或在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的研究生。每名研究生每学年最多享受一次资助。
4.会议或培训结束,应及时在研究生秘书处登记参会或培训的相关信息(填写外出参会或培训登记表),提交整套会议或培训资料及相关照片2-5张、通讯稿1篇(500字以上),如未提交,不能申请资助。
5.办公室审核有关费用,部门主任签字后报销。
6.资助标准
参加学术会议或培训的注册费和差旅费,凭票据实报实销。其中,培训相关的资助额度为费用总额的80%。(注:按照财务规定,学生目的地间往返交通最多只能报销硬卧的费用,住宿费标准的上限为230元/人天,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包干补助,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三、发表学术论文资助方式及标准
1.经部门认定属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领域的,以部门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实报实销,但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000元。一般期刊原则上不予报销版面费。(注:如该篇论文属于部门开放基金项目成果,不重复报销)。
2.所有奖励须交原件到部门审核并交一份复印件到研究生秘书处存档后方能奖励。
3.部门署名根据论文选题与内容,可选择“重庆工商大学智能制造服务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重庆工商大学电子商务及供应链系统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等。
四、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方式及标准
为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项目内容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领域相关程度,市级创新型项目,资助800-1000元,校级创新型项目,资助300-500元。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智能制造服务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〇一七年五月
附:
重庆工商大学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单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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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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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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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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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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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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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乘飞机 |
□是 □否 |
参会及培训是否安排餐费 |
□是□否 |
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
签字: |
校领导审批意见 |
签字: |
申请人: